2019-12-12 10:33:29
湖南印刷廠如何避免與客戶印刷效果問題?印刷爭議是印刷廠與客戶交往進程中最不愿意遇到、但也最常常遇到的問題。印刷爭議的呈現,其間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印刷廠出廠的制品印刷質量不合格,別的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即客觀存在的印刷差錯。關于長時刻從事印刷的專業人士來說,有一部分印刷差錯是客觀存在、不可能防止的;而關于接收印刷品、在制品檢驗中起著決定性效果的客戶來說,有時并不是徹底了解這些差錯。
這樣,在印刷廠與客戶交接制品的進程中,往往是印刷廠以為自己出廠的產品是合格的,而客戶卻堅持以為產品不合格、乃至不能承受。結果,呈現爭議后,兩邊交流好不容易,客戶以為印刷廠制品不合格,卻在找借口、無理狡辯;印刷廠以為客戶無理取鬧、付款資信存在問題。
在此,主張大家能夠向客戶簡單介紹印刷中客觀存在的差錯,讓作為行外人的客戶心服口服,削減乃至乃至防止爭議。之所以說是客觀存在的,是因為機械自身存在的極限,這些差錯是不可防止的,而不是因為人為要素,如辦理不力、質量操控不當等要素引起的。這些差錯包括:
排版中的文字差錯
排版制造是印刷前的一個重要流程。確切地講,排版是在客戶的授意和要求下,由規劃制造人員運用相應軟件從事的一項文字編列作業。因此,從印刷廠的角度講,在制版印刷之前,一般都會要求客戶進行簽字承認。但有時因為活件時刻緊迫,一起基于兩邊的信任程度,客戶有時可能會徹底把排版承認的權利下放給印刷廠。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呈現問題,客戶可能會責怪規劃制造人員不負職責,比如呈現錯字或其它排版過錯。應該說,這種過錯的呈現,并不是咱們上面所說的機械問題引起的,而徹底是流程操控存在問題。
因此,咱們一般要求在出片打樣之前,有必要有客戶的簽字承認。經過兩邊共同比對,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削減或消除這些過錯。但即便如此,事實上在客戶承認的稿件中仍可能呈現一些過錯。在這方面,咱們引薦借鑒某些跨國公司的作法,它們在印制的重要印刷品的后邊,一般都會本著謹慎的準則,標明“本資料僅供參考,本公司對印刷品呈現的過錯不負擔任何職責”,以消除因排版過錯引發的連帶職責。
出片和打樣差錯
在規劃制造人員完成排版制造作業之后,則進入到發排流程,也便是咱們一般所說的出片打樣。一般來說,激光照排機的出片精度在0.01C0.1毫米范圍內。一起因為所用膠片的不同,也會導致必定的差錯。這種差錯最直接的表現,便是在四張膠片(黑、紅、黃、藍)中,假如某一張膠片(如黑版)呈現問題而需求補片時,因為膠片輸出時膠片不同、分辨率可能有所不同(不在同一批膠片中),進而導致網點改變,所補的膠片可能會與以前三張膠片呈現套印禁絕的問題。因此,在出片時應力求一次成形,盡量削減補片。當然出片時因字體替換呈現的亂碼或字體改變,假如相關人員認真負責,則是能夠防止的。在膠片(菲林片)制造完畢后,傳統模擬打樣需求運用一套四張膠片進行打樣。在打樣時,要做到四色油墨樣張色彩的精確和安穩,有必要操控和標準化三個環節,即設備、材料和質量標準。
在設備上,必需調整打樣機的壓力、版臺溫度和氣墊橡皮布,以保證打樣機處于最佳作業狀況;在材料上,應標準運用同一品牌同一系列的油墨,運用不同品牌調配的四色油墨,會形成樣張與掃描儀內的特性文件不同,直接影響校色精確性。別的還要標準紙張,準則上打樣與印刷應運用同一種紙張;在質量標準方面,則應注意實地密度值、印刷相對反差值。假如打樣時不能顧及到這些要素,都會導致印刷制品與打樣比較呈現差錯。比如,印刷運用的油墨不同于打樣運用的油墨;印刷所用紙張與打樣運用的紙張不同(如運用不同品牌的紙張,或運用不同品種的紙張,如銅版、膠片和特種紙);打樣時片面追求網點增大最小化,形成網點中心有小白孔。假如呈現這些差錯,都會直接導致印刷制品追不上打樣。事實上,即使是同一套膠片,假如打樣兩次,其打出來的樣張也會有所差異。
色彩差錯
色彩差錯有三種,第一種是印刷品與打樣的色彩存在差錯;第二種是同一批印刷品內部前后色彩有必定程度的不一致;第三種是印刷品中印刷的產品色彩與什物色彩自身存在差錯。第一種差異也便是咱們一般說的印刷時追不上打樣,其原因在上面已有論說,如油墨問題、紙張問題、網點還原問題。關于這種差異,印刷人員應該盡量追樣,假如差異很大,則應及時通知客戶,由客戶親自簽樣。第二種差異也是客觀存在的、印刷機械自身一直難以解決的問題。咱們知道,印刷機在印刷進程中,油墨上墨是一個動態平衡的進程,在印刷時,當墨輥上的油墨削減到必定程度后,印刷機會自動上墨以進行補償。而這里的“必定程度”就會直接導致一批印刷活件最前面印刷的制品與最終邊印刷的制品色彩呈現差錯。第三種差異事實上是一種心理預期問題。咱們就曾經遇到一個客戶,聲稱印刷制品與其什物自身色彩不徹底一致,以為有損公司形象、乃至影響公司訂貨,而咱們則以為其色彩差錯是能夠承受的。關于這種情況,應該說這種差錯是客觀存在的,并不能徹底歸咎于印刷廠的質量操控。
前面咱們提到,確切地說,印刷制品的色彩是不可能徹底與打樣一致的,況且同一批印刷品內部也會呈現墨色差錯。打樣只是因為先出來,才能夠作為參照標準,而客戶可能會先入為主,以為打樣便是好的、對的。關于這種情況,咱們一般會在印刷時先顧及產品圖片的色彩,然后是其它圖片的色彩,最終是潤飾性的色條或色塊。關于供訂貨運用的印刷樣本,咱們則多主張客戶在印刷品下方加上一條:“本印刷品中的色彩僅供參考,色彩以什物為準”,以免呈現不必要的爭議。